网站首页 | 今日头条 | 关注社会 | 财经在线 | 科学技术 | 学术教育 | 旅游天地 | 文化娱乐 | 社会时评
健康医疗 | 人物风采 | 法制天地 | 科技潮流 | 热门视频 | 热点聚焦 | 各地资讯 | 调查报道 | 慈善公益
  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财经在线 > 内容  

新证券法来了!欺诈发行者可能倾家荡产!

发布日期:2019-12-30  查看次数:459 来源:网络  作者:不详

 
 
 

 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(赵晓辉、刘慧)新修改的证券法12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。针对市场深恶痛绝的欺诈发行行为,新证券法大幅加大了处罚力度。

  长期以来,在A股市场,由于上市后巨大的利益诱惑,一些公司铤而走险对财务等数据大肆造假,以期达到上市标准。一朝败露,投资者利益严重受损,责任方所付出的代价却远不足以形成震慑,市场对此常有“罚酒三杯”之戏谑。

  此次修法,大大提升了针对欺诈发行各方的处罚力度。比如,对于“尚未发行证券的”,对发行人的罚款标准由原来的“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”提升到“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”。对于“已经发行证券的”,对发行人的罚款标准由“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%以上5%以下”提升为“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%以上1倍以下”。

  更为重要的是,不仅是对发行人,针对相关责任个人的处罚也全面升级。关于欺诈发行,旧的证券法中规定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“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”的罚款,发行人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  新证券法则明确,发行人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组织、指使从事前款违法行为的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以违法所得10%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万元的,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这意味着,如果责任做实,发行人的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不仅要被没收自己企业上市所得的全部收益,还可能要付出最高达到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。今后,欺诈发行者,很可能倾家荡产!

 

相关文章
上一篇:撼动大山的内生动力——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见闻
下一篇:美国得克萨斯州一教堂发生枪击事件2人死亡
您的心情
 
热门·推荐  
赵立坚问美国为什么担心各国人士参加北京冬
赵立坚问美国为什么担心各国人士参加北京冬奥
针对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近日以所谓“人权问题”为由呼吁抵制北京2022年冬奥...
· 赵立坚问美国为什么担心各国人士参加北
· 山东简政放权力度准度并重 正负清单激
· 上半年收官之际,中央深改委会议释放重
· 第二届儒商大会暨青年企业家创新发展国
· 国防部:中印边境冲突责任完全在印方
·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
点击·排行
打击性侵儿童,惩防两手硬
阳光照耀奋飞的航程——党中央、中
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低能见度运行达到
男子为“继承”房产谎称双亲均“过
知名美籍华人建筑师贝聿铭逝世
全国首例:2名公务员因执行领导命
看吴起采油厂问题说国企亏损话题
神山和庄东村的这对夫妻一走杳无音
赵立坚问美国为什么担心各国人士参
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
热门·图文
 
阳光照耀奋飞的航程——党中央、
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低能见度运行达
男子为“继承”房产谎称双亲均“
知名美籍华人建筑师贝聿铭逝世
 
 
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 | 加盟合作 | 诚聘英才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©2012 www.zgwlkb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.

未来快报 版權所有,未經授權,不得複製或轉載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on